網路平台禁止販售動物用藥品 重罰因小失大

高市一位黃小姐因購買狗用藥產品「吉樂帶」數量過多,於是PO拍賣網站轉賣,沒想到遭高雄市動保處罰款。黃小姐不知此行為已違法,且表明對相關法規不知情,冀望對初犯給予勸導而非直接裁罰,本案最終裁處法定最低額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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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用藥品非一般商品,即便包裝成項圈、或任何寵物用品,食品都是違法行為。喜歡分享轉賣或在網路上販售動物用藥的民眾小心觸法。 瑭芯攝

近年常傳出寵物業者或民眾在網路刊登販售管制的動物用藥品遭檢舉,像「蚤不到」、「犬新寶」、「吉樂帶」等。喜歡分享轉賣或在網路上販售動物用藥的民眾得小心,即便包裝成項圈、或任何寵物用品和食品都是觸法行為。

高雄市動保處處長徐榮彬說,動物用藥品非一般商品,使用對象、用法、用量、販賣條件及使用應遵行事項,都必須一一記錄。一般民眾、寵物業者或即使領有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的業者,甚至是獸醫診療機構,都不得在網路上對不特定對象販售動物用藥品,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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